★膏狀起司,好揉捏、好塑型
★獨特瓶蓋設計,餵食不沾手
★可混合於飼料、食物或罐頭
★可包裹住藥丸,方便餵藥
★適合全齡犬、幼貓(5kg以下)
成分:起司,乳化劑。
營養標示及含量:水份 48%,粗蛋白質 20%,粗脂肪 20%,粗灰質 7%,粗纖維 0.1%。
淨重:100g 產地:台灣
適用對象: 全齡犬、幼貓(5kg以下)如包裝所示
保存期限:18個月
製造有效期限:如包裝所示(西元年/月/日)
保存方法:
開封前,避免放置陽光直射高溫潮濕場所。開封後,需冷藏,冷藏後請稍將產品搓揉變軟後餵食,並盡早食用完畢,以免變質。
其他應注意事項:本產品鹽份有調整,對寵物的腎臟、皮膚沒有不良影響,請您適量給予餵食。
【物流運送過程中,會經過好幾手物流人員,我們只是小店家,無法要求大公司的物流狀況】
品大小長+寬+高總和≦105公分,且最長邊需≦40公分,重量需低於5公斤, 若單筆超過體積及重量的限制,需分拆多筆訂單!!
✨ OK超商∣蝦皮店到店 限重5KG內
✨ 萊爾富超商 限重5KG內
✨ 全家超商 限重5KG內
✨ 7-11限重5KG內
✨ 宅配 限重20KG內
運送過程中難免凹罐,介意者請勿下單
🔔依108年12月15日生效之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8-3條規定,須依本條之規定於商品網頁上加註下列警語:
(一)為防治動物傳染病,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,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,並依規定申請檢疫。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。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,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
(二)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。
(三)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,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,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。🔔